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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和民间:字幕组有两张脸
本刊记者 周媌 \ 整理
 11月24日,针对一些字幕组网站被关停的新闻,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严锋发了一条微博:“历史上,有四次翻译活动,对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是古代以玄奘、鸠摩罗什等为代表的佛经翻译。二是近代以严复、林纾为代表的对西方文化的翻译。三是‘文革’后以三联、上海译文等出版社为代表的对西方现代人文社科著作的系统翻译。四是新世纪草根字幕组自发组织的对海量影视和网络学习材料的翻译。”
尽管对于严锋的说法网络上争议不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字幕组对于当今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
在坊间被称为“幕”后英雄的字幕组,却有着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不管网友如何感激、同情,也不管严锋如何归纳、罗列它存在的意义,都无法解决它的合法性问题。
于是,在民间和官方的两种视野里,字幕组呈现出了两张脸。

民间:造福剧迷的“地下党”
作为一种草根组织,字幕组红火的背后有其特殊的原因,小编总结了三点——一是精神的饥渴,二是自主选择权,三是接地气。
先说饥渴。
台湾学者胡绮珍在《中国字幕组与新自由主义工作原理》中说:“相较于美国、日本成熟的影视产业,中国起步晚、能力弱,无法制造出大量与之匹敌的作品,如此一来,官方无法提供充足、新鲜、有版权的外国翻译影视作品,令消费市场长期处于饥饿状态,因此,影视剧由美国、日本等‘高地’流向中国‘低地’。”字幕组在互联网时代兴盛的背后,是中国观众对海外影视文化作品的向往与追逐。这与上世纪80年代刚刚改革开放时国人对西方出版物的饥渴如出一辙。
“文革”后的上世纪80年代被认为是西方译著在中国的一个黄金时代。一是走出“文革”禁锢的中国人突然释放了巨大的阅读需求;二是当时中国尚未加入《国际版权公约》,所以基本不用考虑版权问题,只要翻译完了就可以直接出版——这与现在字幕组的做法几近相同。
广东工业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翻译家林青华是当时西方译著风行的见证者。“听说哪部名著重印了,要彻夜在书店外排队的。一开始是我们熟悉的一些名著重新再版了,后来一些我们不太熟悉的名著也不断得到介绍,形成了一个出版高潮。”这种感觉跟小编等字幕组的鲜肉字幕是一模一样的。
在林青华印象中,80年代的西方译著多以丛书的形式推出,动辄就是数十本。当时影响比较大的丛书有商务印书馆策划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四川人民出版社推出的“走向未来丛书”、三联书店出版的“现代西方学术文库”和“新知文库”等。
几乎是一夜之间,人们认识了弗洛伊德、萨特、尼采、韦伯、博尔赫斯、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知道了存在主义、格式塔、荒诞、熵、新三论……一个被禁欲太久的国度重新回到琳琅满目的世界时,恨不得一口把世界吞掉。
而相较于出版物,国人对于国外影视作品的饥渴度要更高。30多年前,中国人通过打开的国门望去,一切都是新鲜的,无论是前南斯拉夫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英美日这样的旧日对手,电视剧里展示出的生活方式都令人万分好奇,那时候中国人靠“译制片”认识世界。彼时从引进、翻译、配音完成一部外国影视资料,要经过一系列严格漫长的流程,能看到成片的时候,经常都晚于原作问世多年。
互联网的出现给影视作品的观看提供了更为便利的通道,这时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听不懂!于是字幕组诞生了。你想要了解大千世界,了解异国政治文化风土人情,去到脚无法丈量的地方,字幕组帮你勾勒;语言树起的藩篱,字幕组帮你一一打破。有了字幕组,即使你没有学过一门外语,也能及时欣赏到世界各地的影视作品,感受到它们散发的气息和脉搏。世界在这一刻,也许真的变成了平的。
再说有选择权。
字幕组的另外一个重要意义,是它让广大受众第一次真正拥有了对观看和阅读的选择权。
“之前的图书翻译,质量很高,数量很大,但话语权掌握在翻译精英和出版机构等的手里,整个导向由他们决定。”严锋说:“字幕组是真正为大众服务的,他们以自组织的形式,把翻译工作提到全新的数量级,基本涵盖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科教片、网络视频,更扩展到在线教育和网络学习这些更具有精英色彩的新媒体教育领域。每个人都可以按需取舍,这是前所未有的。”
最后是接地气。
相较于官方翻译“居庙堂之高”一板一眼的语气,野生字幕组深处江湖之中,翻译出来的东西自然更加接地气。加上字幕组成员普遍年轻,喜欢使用流行语言,作品颇具时代感。以美剧为例,很多网友认为,字幕组的翻译不像专业的翻译那么生硬,诸如 “给力”、“神马”、“浮云”等网络热词层出不穷。简单的一句“你懂的”,就能博得网友们的会心一笑。举一个经典案例,在《泰坦尼克号》里,在杰克和肉丝即将XXOO的时候,肉丝说“Jack,slow fuck”,这里原意应该是要杰克慢慢来,啪啪啪的时候悠着点,结果字幕组翻译成了“捷克斯洛伐克”,避免了直译的不雅,又增加了很多喜感。
再加上字幕组不为名利、造福人民的属性,字幕组这三个字在剧迷心里的形象简直可以和地下党无缝对接。

官方:法律是悬在字幕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面对字幕组的相继“关张”,很多热衷网上追剧的网民“抱怨”之声此起彼伏,而字幕组网站负责人的一些声明似乎也在为自己“喊冤”。
问题的关键是,有的字幕组网站运营已有十多年时间,今朝突然“关站”或被“关闭”,是字幕组网站在专项行动“不幸”被牵连了?还是字幕组网站运营模式突然变“非法”了?抑或是说明国内互联网管理的风向大变了?
贪官受贿所得,即使没被查处,也不能否认其违法性。字幕组网站也类似,即使此前他们“安然无恙”,也无法否认他们的运营模式或做法存在违法性。
首先,字幕组网站都干了些啥?
按照大多数字幕组网站的运营模式来看,要想完成字幕编译,首先要解决视频来源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前文中也提到过,字幕组的片源就是非法的。
由于片源本身的非法性,带来了翻译者们对于自身著作权保护的无力。
根据著作权第十二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受法律保护,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此每次翻译都会在片头标注严禁用于商业用途的字幕组成员盲投指出,“大家翻译字幕本来就不赚钱,如果连唯一的劳动成果都被盗用,这实在是太卑鄙了,圈里非常忌讳这种事。”然而,令他感到无奈的是,目前针对盗转字幕的维权工作仍难以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翻译字幕作品首先要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否则本身就是侵权行为。“有时候发现别家的字幕跟自家一样的,也没办法抗议,最多就是在道德上谴责一下对方。因为我们自己本身就不具备合法性,更没法告别人侵权。”
其次,字幕组网站如何使用字幕?
此前,字幕组网站对其字幕翻译或注释作品的使用方式,大多数是以原影视作品为基础,然后加入字幕文件合并输入一种以字幕组字幕为基础的影视作品,并供字幕爱好者或网民下载。
从上述使用方式来看,字幕组网站做法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其提供给字幕爱好者或网民下载侵犯了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另外,还有一些字幕组网站并不提供影视文件下载,仅提供特定影视作品的字幕文件,允许网民下载,并使用特定软件将字幕文件与网民可能自行持有的影视作品进行编辑,合并输入添加了字幕组字幕作品的影视文件。
对于提供字幕文件下载来说,字幕组网站的做法无可厚非。因为其对其字幕作品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当然也就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
但是,提供字幕且同时提供字幕添加工具的做法,可能就存在较大的争议。按照这种模式,字幕组网站相当于是鼓励网民自行下载作品(当然包括盗版作品),并为网民观看使用盗版作品提供特定帮助。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部分字幕组网站虽未直接提供影视作品的下载服务,但是,其提供字幕文件和字幕添加工具的做法有“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嫌疑。
最后,互联网内容管理风向变了吗?
看到字幕组网站陆续“关张”或“整改”,很多人质疑有关管理部门的做法。事实上,对于影视内容的管理,有关部门从未放松。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以下简称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简单说,我国对影视作品的播放实行许可证管理,对影视作品的内容实行审查制度。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播、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也不能播。
回到字幕组网站来看,大多数字幕组网站所涉影视内容,均为境外作品。在境内播放显然会触及上述管理要求。
根据2009年4月出台的《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境内外电影片、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电视剧、未取得《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动画片以及未取得《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的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显然,对于境外影视作品的管理,有关部门从未“松口”。那么,很多人会说,字幕组网站的存在并非一朝一夕,为什么突然在今天“关张”了呢?
事实上,互联网内容管理的风向从未变过,但是,当前国内互联网内容管理的运行机制确实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务院授权网信办负责互联网信息管理及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此前是分工管理的方式,效率上必定有影响;如今,牵头管理的方式,效率和速度自然跟以往不一样了。
目前,有关部门的管理都“有法可依”,如果觉得这些管理存在不合理性,要考虑从推动审批改革或法律修订角度予以推动,简单的“呻吟”、“哭诉”可能无济于事。
资料来源:新浪网、2014年第33期《博客天下》、豆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