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澳大利亚悉尼市中心马丁广场一家咖啡馆发生人质劫持事件。在同劫持者僵持了十多个小时后,澳大利亚警方发起突袭,解救人质,并宣布这起劫持事件结束。警方与劫持者交火造成包括劫持者在内的3人死亡,多人受伤。劫持者是一名伊朗裔男子曼•哈隆•莫尼斯,他于1996年通过政治避难移民澳大利亚,曾于2009年向在阿富汗战死的澳洲士兵家属发送仇恨邮件。劫持中,莫尼斯展示了具有极端组织“伊斯兰国( ISIS)”标识的旗帜。
悉尼劫持人质事件发生后,劫持者的身份,引发担忧。有人担心,人们会将针对莫尼斯的怒火转化为针对整个穆斯林群体。在悉尼,有着澳洲近一半的穆斯林(约50万人)。2005年,悉尼曾发生针对穆斯林的种族骚乱。2012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29%的悉尼居民对穆斯林持有负面看法。但很多澳大利亚民众自发做出了反歧视举动,缓解了这一担忧。不过,对于那些心怀成见的人,这次事件仍会是他们宣扬歧视的机会。
莫尼斯漂流着的信仰
1964年生于伊朗西部城市博鲁杰德的莫尼斯是一位自封的伊斯兰神职人员(是否称得上伊玛目值得商榷,因为全球并无统一标准和机构任命)。关于1996年32岁时到澳大利亚政治避难前的经历,他自称因对伊朗政权的批评和掌握的秘密而受到迫害。这一点也得到美国广播公司2001年1月31日宗教报道的认同,吹捧他开伊斯兰开明之风,开明到因思想而避难,妻女被扣押为人质。不过另有消息称他是伊朗一家旅行社的经理,携客户20万美元潜逃,谋取难民地位是为了免于被引渡。
相对靠谱的背景是,这位在澳积极投身宗教和政治活动的人,从未进过神学院或加入什么政党,也没有什么穆斯林追随者。相反,悉尼的逊尼派看不上他,什叶派领袖则要求联邦警察调查他自称的神职身份。倒是他的一本名为“内与外”的波斯语诗集在伊朗、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图书馆都有案可查。
关于莫尼斯的宗教信仰,最惊人之举还是一周前他在个人网站上激烈地改宗。他自称:“我曾是一名Rafidi(阿拉伯语‘拒绝者’),不过再也不是了。现在我是一名穆斯林,赞美安拉。”这段有些费解的话与他在劫持中展示的一面黑旗上的伊斯兰箴言(Shahadah)有关。这句话“万物非神,唯有穆罕默德乃神的使者”近几十年为诸多“圣战者”引用,代表着当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历史的一个转折点。被从印度到埃及的一批极端主义宗教学者严重政治化的此类伊斯兰神学信条认为:居住在非伊斯兰国家的多数穆斯林都是叛教者,与非穆斯林无异,现在真正的穆斯林和包括多数穆斯林在内的整个世界之间正处在一场宗教战争之中。这显然已是一种不止反西方,也反社会、反穆斯林的极端主义思想。说到底,莫尼斯的突然改宗是为了效忠ISIS领袖巴格拉迪,因为ISIS自称逊尼派。
倒塌的熔炉?
与美国一样,澳大利亚这样的移民国家都曾以包容多元的“民族大熔炉”自豪,然而莫尼斯事件再次给这个概念当头一棒。显然,莫尼斯深谙西方社会的G点。他的网站上赫然贴着据称是被美澳最近的空袭杀害的儿童的图像,他自称所做的一切都只为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安全。
尽管2011年12月,悉尼刑事上诉法庭针对的是他通过邮件恐吓和骚扰在阿富汗战死的澳洲士兵家属,但他提出的上诉被驳回时,其律师声称这事关政治表达自由,因为信中涉及包括澳外交政策等政治事务。这一因自由表达政治观点而被迫害的形象,竟使恰好只有6名法官的澳最高法院出现3:3的僵局。
至此,莫尼斯作为一个人生失意者和边缘人物,以信仰和和平为旗号混口饭吃的形象已逐渐清晰。接到过他信件的一位阵亡军人母亲乔安•森格猜测:“我想他不能像正常人那样思考吧。”曾是他的律师的曼尼•康迪特西斯也认为:“他的意识形态太强,已无法理解常识和客观为何物。”这次劫持也有预兆,记者安妮•达维斯9月采访他后就感到,此人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他说他认为光是演说将是不够的。
随着10月初参加美国对ISIS军事打击,通过首批国家安全措施,包括更严格地限制对特种情报行动的新闻报道,以及随后通过方便起诉卷入海外恐怖活动的本土极端分子的第二阶段反恐立法,澳大利亚官方正变得更加强硬。毕竟,只占澳大利亚人口2.2%的穆斯林多数温和,但其中至少60人已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北部追随极端组织,澳国内还有100人左右积极支持。这些人多数已婚有子女,信奉极端派别之前甚至并不太宗教。当18岁的澳籍少年在伊拉克充当人弹,而澳籍骨干则手提人头在视频中招摇,澳国内公众针对穆斯林的情绪也陡然复杂起来。
劫持案后,自发的反歧视行动体现文明的力量
值得欣慰的是,劫持案发生后,很多民众早早行动,不让歧视萌芽。
澳大利亚伊斯兰教组织伊玛目理事会(the Australian National Imams Council)和宗教领袖大穆夫提(Grand Mufti)发表了一份声明,谴责这一犯罪行为。还有一些穆斯林赶到现场为人质祈祷。
在社交网站Twitter上,一位居住在悉尼的作家Tessa Kum发起“我们在一起(#IllRideWithYou)”的活动,呼吁不要因为这次事件而针对整个穆斯林群体。事件发生后的12小时之内,有15万条Twitter帖文挂上了“我们在一起”的标签。
一位澳大利亚女性表示:“在火车上,旁边一位穆斯林女子默默地摘掉了她的头巾,我对她说,‘把它戴上,我支持你。’她感动得哭了,并与我拥抱。”
有媒体称赞道:“随着此挟持事件落幕,澳洲为在太平洋另外一边的美国,以及全世界做出最佳示范,拒绝任何非理性的恶意排外情绪主导国民。做得好,澳洲。”
歧视仍旧无孔不入
尽管诸多信息表明劫持带有个人色彩,但也挡不住一些人要将其扩大化。
虽然劫匪莫尼斯打出了ISIS的标识,但这更可能是他想为自己的恶行加以粉饰。背景显示,莫尼斯早就劣迹斑斑,2003年底他的女友刺杀了他的前妻,他涉嫌同谋罪,后获保释;今年初他被控涉嫌在2002年性侵多名女性。更值得玩味的是,这个月他宣称从什叶派转为逊尼派(ISIS为逊尼派)。可见莫尼斯人格很不稳定,且具有反社会特征。
多项研究表明,很多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会主动向极端主义靠拢,最后借用极端主义的诉求实施恶行。所以莫尼斯今天可以“投靠”ISIS,明天也可以“投靠”基地组织,后天也可以拿别的什么极端主义装点门面,反正想做恶,理由总是不难找。
也正因为如此,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不认可这次劫持是恐怖袭击。莫尼斯的前律师也表示,“这是一个有问题的个人所做出的骇人听闻之事”。
然而心怀成见者是不管这些的。在与劫匪对峙期间,一名男子就大步走到警戒线,喊道:“因为伊斯兰教,有人会死在这里。穆斯林没有一个是温和的。醒醒吧,不要再糊涂了。”在劫持案发生当天下午,澳大利亚昆州的数名男子爬到一个购物中心的楼顶,并挥舞着一块写有种族仇恨言论的硬纸板。右翼集团组织澳洲防卫联盟(Australian Defence League)也呼吁支持者反对两大主要的清真寺。
澳洲伊玛目理事会称已经收到了有伊斯兰妇女带着头巾而被吐口水,并被骚扰的报告。
对于一些澳洲民众的反歧视举动,部分中国网友冷嘲热讽。而且这类嘲讽、不屑、反对的评论竟然占据了大多数,其中还不乏“加V”用户的评论。如一位网友所言,“看了这些评论,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21世纪”。
“整体主义”思维驱动歧视
尽管“劫匪不等于极端组织,极端组织不等于穆斯林”的逻辑是如此清晰明了,甚至看似都不需要用智力去理解,但一些人还是模糊了边界。这是源于这些人的“心魔”作祟。这种“心魔”就是“整体主义”。
心怀“整体主义”的人,习惯把人归类、划分阵营,用简单的“二分法”看待世界和判定是非。一个例子就是劫持案发生后某网发表的一篇评论《直击悉尼劫持案——一味配合美国,让澳惹祸上身》。这篇评论的作者预设了恐怖事件中只有美国和极端穆斯林这两大阵营,所以在看到新闻后立即启动“二分法”归类——美国和极端穆斯林是两个敌对阵营,澳大利亚和美国是一个阵营,所以澳大利亚和极端穆斯林是两个敌对阵营,而劫匪既然长着穆斯林的模样那必然是极端穆斯林阵营,最后事件就成了劫匪代表的极端穆斯林阵营和人质代表的美国阵营之间的殊死搏斗……
对于这种“二分法”的荒谬,一位网友戏谑道“那巴基斯坦今天的恐怖袭击应该算和中国走得太近还是和美国走得太近而招致的?”
那些嫌弃别人反歧视的中国网友,也预设了澳大利亚只有“捣乱的穆斯林”和“受害的白人”两个类别。所以当他们看到一位不戴头巾的女性和一位戴头巾的女性拥抱时,要将后者视作还没发动袭击的“黑寡妇”,而前者作为“受害的白人”竟然和施害者拥抱,那么她只能是“傻X白左(白人左派)小清新”了。
总之,“整体主义”者眼中的世界必须是整块整块的存在,他们必须将任何个体都套入到整体中。
歧视者看似反对恐怖主义,实则与恐怖分子思维相似
表面看,歧视者反应出的是对恐怖主义的极端厌恶,但实际上,歧视者的思维与恐怖分子的思维有暗中相通之处。恐怖分子正是擅长使用“整体主义”来煽动暴行。如巴基斯坦女孩马拉拉(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被塔利班袭击后,一位塔利班领导人就撰文解释道:马拉拉甘愿做西方帝国主义代言人,所以袭击是受迫害的穆斯林在反抗压迫。
所以极端组织乐见有人搞歧视,这样他们就能借题发挥,将个别人的歧视行为归类为一个群体的特点,煽动对群体的仇恨。而极端组织的这种手法,不也正是那些歧视者在使用的?
网络上如此多赤裸裸的歧视在提醒我们,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任重道远。
(文章资料来自新浪网、腾讯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