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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无“私事”,瞒报有风险
本刊记者 周光曙 \整理

自1995年实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至今,20年间,官员填写的报告表格不断变化。与之相应的,对官员的约束越来越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此外,在中纪委关于孙鸿志、廖永远违纪违法的通报中,首次出现“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意味着什么?

首提“瞒报个人事项”释放的三个信号

党员要对党忠诚,是《党章》的明确规定。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是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的违纪行为。中纪委首次通报落马省部级官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释放了以下三个信号。

其一,违纪违法者不会侥幸过关。有的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甚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但他们总以为自己所做违纪违法之事无人知晓。表现在个人事项报告上,轻描淡写、避重就轻,甚至瞒报谎报,以让填报的东西“看上去很美”。中纪委通报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表明违纪违法者不会侥幸过关。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要不得,对党组织必须忠诚老实,如果说一套、做一套,言行相悖、表里不一,违纪违法,终会自害其身。

其二,不能把制度视作“稻草人”、“纸老虎”。2014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机制。中央纪委在三次全会申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中纪委通报孙鸿志、廖永远“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意味着有关方面对二人报告的个人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核实,从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这表明抽查核实让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呈现出了巨大威力,个人事项报告上企图瞒天过海已经行不通。

其三,廉洁自律必须重在平时。杜绝贪腐、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要重在平时,平时严格自律,才能经得住诱惑和考验。孙鸿志、廖永远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并不是一时念起,应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间。由于他们平时自我要求松懈,底线失守,在组织调查核实的时候,他们自然无法过关。

哪些官员需报告?

今年1月,北京市一局级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注意到,需填报个人事项的官员范围又扩大了。

对中国官员来说,这样的表格是从1995年开始才有的。20年间,领到这张表格的官员职级越来越低,范围越来越广。

1995年,《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发布,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被要求申报收入,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干部也在申报之列。两年后,《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印发,申报范围扩大至县处级副职,上述8类单位的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需申报有关家庭成员的个人重大事项,不区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010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收入申报整合进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表格,两张表合为一张。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干部,都要领表填报。随着规定的颁布,民主党派机关的干部首次进入报告名单,另外,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也首次成为报告对象。

新华社报道披露,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150万名。

官员需要报告哪些内容?

2014年,填报已近20年的表格,在专家眼里才真正长出“牙齿”。

1995年,官员领到的申报表格只有一张A4纸。此后,在官员的报告列表上,项目不断增加。2015年,北京市的副处级干部领到的表格已扩展为12张A4纸。记者注意到,2015版的报告表格,新增14项有关填报项目的“说明”。其中,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说明,直接影响了官员的填报范围。

该说明指出,房产包括住宅、商品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而在此前的表格中,房产有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及其他等6个分类供选择,厂房、仓库及车库(车位、储藏间)为此次新增。另外,2015版的表格还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在房产和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中,“说明”都明确指出,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填写。

官员申报不实如何问责?

1995年,申报制度初创时,在专家看来,其实际效用一般。对不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问责很轻,只是“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1997年发布的有关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指出,“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直到2010年,才删除上述保密条款,写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可经批准后查阅。

但因为缺乏核实环节,报告制度实行近20年来,几乎没有人因此被问责。

2014年,经中央同意,中组部牵头,由13个职能部门参加,建立了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开启全国范围的抽查核实。10余个部门,有针对性地负责报告内容,如住房由城建或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讲学、写作、书画等劳务所得则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情况提供。根据中组部此前公布的计划,对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2014年,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其中,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2015年,中组部在“填表须知”中明确:“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据透露,至少有3种抽查办法纳入中纪委考虑范围:一是选定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二是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抽查;第三种办法则是,当有线索检举某些干部或存在腐败行为时,对这批干部的申报内容进行核查。

而在地方层面,据南方都市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广州和上海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

今年3月,广州市纪委称,南沙区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将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初步考虑按照15%的比例进行。

随后的4月初,上海也规定试行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的抽查核实工作。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今年以来,除了安徽,全国至少还有北京、贵州、海南、青海、新疆、江西、江苏、广西、甘肃、陕西等十余省区市的部分地区,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已“下沉”至科级。

根据中组部要求,今年全国各地要按照10%的比例,对个人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核实,而在江西、山东等省的部分县区市,抽查比例提高到了20%。

陕西、北京、吉林、广西、湖北、上海6省份公布了2014年抽查核实查处情况:

●北京市委组织部此前通报3名不如实申报的拟提拔干部人选,在区县领导干部调整中被停止提拔任用

●上海暂缓使用2人

●吉林1名拟提拔为省管干部的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提拔资格

●广西通过抽查核实,已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处级干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

●湖北10名拟提拔县处级以上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6名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陕西对1名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拟任县委书记人选取消任职,并公布了瞒报事项内容,事项主要为个人住房、存款和有价证券等问题部署今年科级干部将成抽查核实对象

个人事项报告被重点抽查的情况,除了涉及拟提拔干部的,还有一类则是针对被举报官员和巡视对象。4月4日,记者从河北省张家口市纪委获悉,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

中央某部委巡视办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在巡视中,如果发现对领导干部家庭房产、直系亲属经商、裸官等问题反映突出,会首先核查其个人事项报告。

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报告目前仅限于副处级以上,对非拟提拔为副处的科级干部是否需要报告,中央并无明确要求。但自今年以来,科级干部“报家底”开始在部分地区悄然铺开。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中国网、新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