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陷高唐州,是柴进的人生节点。起因并不复杂,一个普通的地产纠纷而已,之所以演变成故意杀人案,直至沦为一场战争的导火索,个别研究水浒的专家认为是缘于宋江与吴用的高级黑,问题是,专家的话能信吗?愚以为,柴进最终被套牢,完全是自作孽式的“三不知”所致。
一
柴进何许人?据说是五代柴周后裔,因祖上禅让有功,宋太祖特赐“丹书铁劵”以为庇佑。至于是否有这个物件,不重要,因为丝毫不影响柴家人在有宋一代“是有背景的”这一客观事实。
比如杨六郎之妻柴氏,史书上没说她是郡主,但杨家乃山西望族,杨业又是太宗麾下爱将,六郎身为长子,其岳家焉是泛泛之辈?柴氏很可能就是柴荣之近亲。《说岳全传》里还有“枪挑小梁王”的故事,小梁王即柴桂,也是柴周后裔,其世袭藩王的封爵,十分抢眼。后者乃小说,未必靠谱,但历史小说对于一般政治伦理及官场游戏规则的遵循,还是值得称道的。
打死殷天锡者,黑旋风李逵也。
通常情况下,以柴进的身份地位,李逵这种轭下贱奴是无法攀附的。这无涉国民性,而是旧时代社会发育被阻遏所形成的正常阶层之属性,不以我们的认知为转移。然而,李逵恰恰就成了柴进的座上宾,让人大跌眼镜。
在小说中,黑旋风几乎就是搅屎棍的代名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主儿,谁碰上谁倒霉。宋江曾亲口说李逵的价值:“若是上风放火,下风杀人,打家劫舍,冲州撞府,合用着你。”而到了小说第五十一回,吴用设计,让李逵杀了沧州知府的爱子,朱仝被逼,到处找李逵约架,柴进却主动(非宋江吴用等预谋)将李逵留在府上住了好多天,是不是“钱多人傻”?
古人云:智莫大于知人。柴进为何广泛施恩于江湖人士?图谋造反,他肯定是没那个气魄与胆识;出现某种隐忧,将来以为援手,倒是有可能。如果这样,那就是典型的“倒计时心态”了。但这种心态又是莫名的杞人忧天的,翻遍全书及相关史料,没有丝毫证据可以证明朝廷要对柴家动手或动过手,他的痛感又是怎么形成的?就算未雨绸缪,为未来平安计,也应尽可能选择独立自存或依靠官绅圈子以及宗法社会的力量,而不应选择江湖人士,尤其是李逵这种搅屎棍。
事实证明,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
二
柴进无疑是一个“精致”的人,“生得龙眉凤目,皓齿朱唇,三牙掩口髭须,三十四五年纪”。穿戴的行头更是讲究,不细说了,其叔叔柴皇城临死前也夸柴进说:“贤侄志气轩昂,不辱祖宗”。
柴进更是一个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目的的人。我查了一下,从李逵住进柴府到他被关进监狱,“丹书铁券”这东西,他提了至少六次。
也就是说,他一方面干着与朝廷律法严重相悖的勾当,家中养着三五十个好汉,又肆意关照过往流配的犯人,扬言“便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库的财物”,他也敢藏在屋里。这分明就是鼓励纵容百姓对朝廷的敌意;另一方面,遇到事儿又常常强调自己的体制身份,并以为依仗。
这事挺怪,如此明里暗里的“利益式”选边,也忒不把读者的智商当回事了。莫非他就是时下常说的那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此类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色厉内荏。
对弱势群体,他谱儿挺大,世俗而又老道。如小说中多次写道,一般犯人来投,柴进只赐一盘肉、一盘饼、一壶酒、一斗白米、十贯钱罢了,而高贵一些的如宋江、林冲等人,则要杀羊相待,大开酒宴,写书赠银,关注备细。宋江在武松身份花了不少钱,基本都是柴进买单,但柴进明知却不点破。
对强势群体,他却怂了尿了,摇尾乞怜。
殷天锡这种纨绔官亲,其实就是小混混,柴进居然称他为“直阁”,多么的低三下四啊,毫无节操!在宋代,馆阁学士才称“直阁”,他安能不知?殷天锡意欲强占柴皇城的花园子,甚至殴打柴皇城,也只是一个流氓无赖的无知复无畏罢了,能否得逞,恐还是未知数,他又何必像个龟孙子似的那么谦卑?
皇权时代的社会治理,行的基本上都是官府与士绅宗社的二维结构。官员欺压士绅的案例不是没有,但少之又少。柴家在高唐州(宋史称高唐县)就算不是贵族身份,那也是响当当的士绅。如果柴进走正常渠道,联系当地士绅向知府高廉说明情况,作为政府官员,高廉焉能不顾明面上的道义而袒护小舅子?他堂兄高俅比他官大吧,陷害林冲还安了个违法罪名呢。假设高廉枉法,柴进可以起诉到路一级政府,还可以如他所说直接去东京告御状,屡屡搬出丹书铁劵算怎么回事?只能说明他不是好汉,而是“有毒的罂粟花”。
三
我国古代早有“畏法不敢肆而得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的告诫。柴进却一边笑话李逵鲁莽,“这里是禁城之内,如何比得你山寨横行”,一边又对殷天锡说:“我家也是龙子龙孙,放著先朝丹书铁券,谁敢不敬?”
这种思维方式很有趣,跟殷天锡以“知府的小舅子”身份胡作非为并无二致,都是无视法律的最明白无误和最精准的的检验。
所谓“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龙子龙孙独能例外乎?
丹书铁劵,类似今天的荣誉称号和勋章,或能抵扣部分刑罚,但一般遇到死罪时才有效,如果是谋反罪,它仍然是废纸一张,根本不能成为自外于法的借口,更不是拿来吓人的。殷天锡不怕,或出乎他的无知;高廉认为是“抗拒官府”,于是刑讯逼供,坐实其指使之罪,其中有徇私报复的居心,但在程序上也还说得过去。因为你说有丹书铁劵,可是它在哪儿呢?你自辩说杀人者是“庄客李大”,可谁能证明不是你虚构的凶手或故意放跑的呢?作为执法者,若允许一个嫌犯公然自外于法,岂非是对其他罪犯的不公平?岂非自承暴政与政治堕落?
换个角度看,如果柴进不带李逵同往,以他的兔子德行,自不敢跟殷天锡来硬的,结果肯定是先退让,然后去告御状,当然不会找朋友帮忙,因为他的那些江湖朋友除了杀人闹事还会做什么?这个官司并不复杂,宋徽宗再昏庸,也不至于罔顾公理,最终官司肯定会赢。
所以,失陷高唐州是柴进自找的,他与李逵、殷天锡之流,犯的都是同样的毛病,即不通过自然正确的沟通、交换和协商来建立稳定契约或行为协调关系,也就是目无法纪,对国法纲常无丝毫敬畏之心。
难怪作者给他取外号叫小旋风,与黑旋风何其相似乃尔。
四
遇事儿不依法,还自外于法,如此自作孽,也就不值得同情了。最高兴的莫过于宋江吴用等人,正想辙呢,机会来了,遂攻打高唐,陷其谋叛,逼上梁山,顺带夺其财产,理由非常充分——救你出狱,还有错了?可怜一个繁荣稳定的高唐州瞬间化为齑粉,百姓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至此,柴进曾经拥有的鲜亮身份、显赫地位和巨额财富,转眼飘散如烟;曾经那些莫名的失落失望所导致失掉的所有方向,在破方腊后终于发现,原来做个守法的普通公民,是多么正确的选择!
我们应该鄙视柴进的“三不知”:一不知如何守成,盲目投资,沦为带路党;二不知如何感恩,总以为自己被边缘化,以至产生莫名的焦虑与迷茫,发展成对朝廷的失望与绝望,沦为精分;三不知如何报效,食君之禄不分君忧,在沧州横行不法,为己攫一时之誉,却为朝廷留下一时之谤。
柴进所代表的“三不知”人群,在今日之中国,基数并不大,一小撮而已,他们也许会因为片刻的“荣耀”而得瑟,但大势所趋,被套牢的耻辱和眼泪,必将随之而来,都得由他们自己去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