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年政协的会场上,“党派”、“界别”是“高频词”,这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参与成分。不过,在这些政协委员中,不乏有“双重党籍”人士。
双重党籍一般都是同时拥有中共和民主党派身份,民主党派之间较少有交叉情况。那么,一个人拥有“双重党籍”合规吗?
双重党籍人士历史渊源
1923年在广州召开的中共三大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老一辈中共党员有不少加入国民党。
中央统战部干部局原副局长胡治安曾发表文章分析,交叉党员产生的历史原因包括,一些民主党派成立时,得到共产党帮助,一些党员就参与其领导工作或成为其骨干。如民革中央的王昆仑、民盟的胡愈之等,他们本身就是中国民主运动中的风云人物。而叶剑英曾以国民党武汉政府第二方面军第四参谋长的身份为党组织搜集所需情报。在汪精卫决定反共时,是叶剑英获知情报后即刻找到叶挺、贺龙商量,二人随后率领部队奔赴南昌,参加了著名的南昌起义。
胡治安回忆,曾任民革中央主席的朱学范在临终前留下遗愿,希望被追认为中共党员。虽然最后遗愿并未达成,但遗体覆盖国旗的决定让家属得到一些安慰。
哪些人会有“双重党籍”?
不少人觉得,先加入民主党派的,可以加入中共,但已经加入中共的,不能再加入民主党派。
其实并非如此。从资料来看,先加入中共再加入民主党派,或者先加入民主党派后加入中共的情况,都是存在的。但中共党员加入民主党派有严格规定。中共党员一般不能加入民主党派,特殊情况下,对于个别适合做民主党派领导工作的中共党员,在民主党派要求和同意下的前提下,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加入民主党派组织,调到民主党派工作。
而民主党派人士加入中共,相对比较简单。不担任重要职务的普通民主党派人士,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行为需要得到民主党派组织批准,同时不必要求他们退出民主党派的组织。其入党后,也可以继续参加民主党派的活动。
但对于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组织中的主席(主委)、副主席(副主委)、秘书长、组织部长、省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的负责人中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入党问题,须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般而言,“双重党籍”人士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是民主党派机关。以上海市为例,比如民盟市委专职副主委方荣、致公党市委专职副主委张立军,他们都是专职从事党派机关事务工作。话说回来,双重党籍人士不一定都在政协委员当中。据了解,在民主党派机关,也有一些公务员是双重党籍。而且党派机关也存在中共党支部或者联合党支部。
二是在教育界尤其是高校中。这也很好理解,民主党派人士大多是高级知识分子,在高校占有较大比例。比如华东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方建安,身份是九三学社社员和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招生办主任廖宗廷是民建会员和中共党员。
三是在文艺界。比如上海评弹团团长秦建国(民盟,中共),中福会儿艺剧院院长蔡金萍(民盟、中共)、上海作协副主席、《萌芽》杂志社社长孙甘露(民进、中共),上海歌剧院演员迟黎明(民进、中共)、上海芭蕾舞团首席演员季萍萍(农工党,中共)等。
据说,只要条件允许,双重党籍需按照两党各自规定缴纳党费,接受双重管理。
摘编自沪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