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审薄熙来之后,官员的婚姻状况似乎比案件本身更引人关注。
也许我们不应该将婚姻这种私秘话题拖进政治磁场,但政治人物的婚姻,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政治的烙印。解析官员的婚姻现实,意义深远,耐人寻味……
“党管婚姻”的中国特色
在中国共产党的要求中,一直到1949年底,党内干部结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组织说了算——也就是上级党委对干部能不能结婚有一票否决权。组织批准之后,办证、盖章、登记这些琐事,就归相关部门执行了。离婚程序也一样。
甚至,连毛泽东也不能例外。当年在延安,中共中央晚上开会,开着开着,周恩来对毛泽东说:“主席请您出去一下,我们要讨论研究一个问题……”说的就是毛泽东与江青的婚事。
这是抗战时期的政策,也就是说,官员结婚在那时候几乎是“党管”。
组织开始放松对干部婚姻的管制,是在1949年底。因为大仗都打得差不多了,《婚姻法》也正在加紧制定—既然政府有法可依,干部婚姻自然就从革命公事变成了个人私事。
“文革”以后,官员获得了法律上的“婚姻自由”——最起码不需要政审了。不过,法律和纪律还是对他们的婚姻与家庭有一些“干预”。
党纪规定,官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是利用职务之便,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可能被开除党籍。一切只是开始,官员的婚姻与普通家庭最大的不同是:官员本身,以及官员的家人有着各种明令禁止的事情,并伴随其婚姻的始终。
《公务员法》规定,夫妻、父母子女、家里的表亲和亲家都不能相互直接领导,不能直属于同一个领导,如果一方担任领导,另一方也不能担任该部门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因为这样的话,以权谋私就太容易了。而且,官员在执行公务时如果遇到了跟这些亲戚相关的事,也得申请回避。
司法部门的官员则因为他们职务的特殊性,回避得更厉害。
《法官法》、《检察官法》要求,法官的配偶、子女都不能在这个法官任职的法院当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和子女也不能参与该检察官任职的检察院处理的案件。
党纪对这些限制性条款,要求更严格。比如官员的家人不能经营歌厅、舞厅、夜总会和按摩院,因为这会影响官员“公正执行公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还有更多限制:家人不能在官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该规定还特别说明,在外地工商部门注册一个企业,但实际上回到本地经营,也是不被允许的。
“经商”的范围也包括外企。
被提防更多的是官员的家人可能因其职务便利获取各种好处。
比如,“廉政准则”特意强调,官员不能用公款给家人的求学、旅游、出国定居等消费埋单,让其他单位或个人埋单也不行。作为官员的家属,收礼也不能随便收。即使是与官员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给官员的家人送礼,不管会不会影响官员在公务上的决策,礼物如果达到一定数额,都需要登记上交。党纪中早有规定,包括展销会赠品、中秋月饼、生日礼物在内的一切形式的礼品都被列入禁收名单。此后随着行贿方式的增多,名单中又列入了购物券、债券、股票等。
如果官员的家人在“拿好处”的路上走下去,就可能涉及到刑法禁止的范畴——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指的就是官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替别人“办事”并受贿的行为。这里说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人”就包括了情妇(夫)。
中共的纪律对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有比常人更高的要求——理论上讲,党员干部是不能看黄片的。或者说,他们被禁止从事“色情活动”。中共党纪直接禁止了党员干部出轨。出轨并不算违法,《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并没有规定。党纪称出轨为“通奸”,只要结了婚的党员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都算是“通奸”。
比出轨更严重的是包养情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答”中还对包养情妇(夫)做了具体解释:包养者是党员,在一定时期内,包养者要为异性提供“钱财、住所等生活来源”,而且要与对方保持“经常的、较稳定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满足这个条件的就算是包养情人,可以被开除党籍了,对,不需要“造成不良影响”之类的前提。《公务员处分条例》也将包养情人视为非常恶劣的行为,可以直接撤职或开除。
前段时间网上热传的“国家档案局副司长包养央视女主播”事件中,国家档案局证实,范悦未与妻子离婚便与情人纪英男同居。因“违反了公务员基本道德和社会公德”,范于6月被免去副司长职务。
除了前面这些限制之外,最重要的一点是,官员的个人和家庭生活情况都要及时向组织更新。
2010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一起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官员不仅要报告自己的“婚变”情况,而且,如果子女和外国人、港澳台人士结婚,也得向组织知会一声。
而如果配偶或子女到国外定居,也就是网络语言中所描述的“裸官”,官员也需要向组织汇报这些亲属移居国外的情况——这说明“裸官”没有被绝对禁止,但据《南方周末》报道,这种情况会使得上级更谨慎地考虑对他的任用,他的升迁也会受到影响。
前面的这些情况每年集中汇报一次,时间是1月31日。不过,如果是婚变或子女移居国外,30天内就需要报告。
官员婚姻的现实选择与政治意味
改革开放后,干部婚姻更多地成为个人选择。
那么,现在的公务员,都会选择与什么样的人结婚?
北大社会学博士冯军旗曾写了一篇名叫《中县政治》的博士论文,用数据详细描绘了一个县城当地21家政治大家族彼此之间复杂的联姻关系。在一个子女众多的政治家族中,你会发现几个女婿之间各有领域:有工商局的、有医院的、有当地银行的,总之大病小灾摆摊借钱自己人都能搞定……
在地方,基层公务员在当地婚嫁市场绝对属于可以“挑挑拣拣”的阶层。
公务员找公务员,或者是公务员找事业单位职工,比如教师。这种选择在许多地方都存在,比如2010年成都某区机关事业单位办相亲会,只接受公务员参加。主办方解释说,这是征求了大部分相亲者意愿后决定的,“事实上,大多数公务员都愿意再找一个公务员”。
跟当地富商子女结婚,其中多半男方是公务员。中国的商人们还是习惯找一个体制内的依靠,家境一般的“凤凰男”公务员是首选,而后者也往往需要更多经济支持,毕竟公职的待遇不算太高。
如果一定要排个序,基层公务员们的婚恋对象基本上是:公务员、老师、医生、当地国有垄断行业(银行、电力、电信、石油)员工,至于当地富裕商人家族的子女,职业也就是上面几种。
有意思的是,区县的公务员夫妻,经过多年发展,往往是丈夫在实权部门,妻子则多是“闲职”——政协、妇联、残联这类居多。还有一种则完全相反——一些女公务员因为组织要求各级女干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原因,被迅速提拔,几年时间就超过了老公—这情况各地几乎都有,但也几乎都是少数一两个。到了比较大的城市,又会出现一些有趣的现象。
今年5月,上海机关企业组团相亲,最受欢迎的展台是住房保障局设立的—在大城市解决住房问题不容易,相关职能部门吃香,好理解。除此之外,国航系统的单身男性也很受青睐。至于电信、烟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是受相亲者追捧的传统选择了。
下面说说中央部委——令人意外的是,那些部委初来乍到的新人,找对象,反倒要比地方上的同志们难很多。
2005年,来自中央国家机关近40个部门的1000名单身青年,在北京饭店搞过一场大型联谊。联谊会负责人、公安部直属机关工会主席毕晓明说,这些单身青年绝大多数都是外地大学毕业生,社交圈子打不开。“没办法,单身的太多了,政府不得不采取对策了……”
级别越高的机关,公务员找对象的难度越大,这里面自然有现实甚至功利的因素存在,这一现象引人深思。
但领导干部群体,有很多温暖的家庭和美好的婚姻,也是不争的事实。而归纳分析贪官的家庭,我们会发现,他们大多有很强的功利性强。
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出身微寒, 19岁进入铁路系统,在30年后的2003年,刘志军变身为省部级高官,没有任何权力背景的他能够迅速上升,与他的婚姻应该有密切的联系——刘志军有过三段婚姻,他第一任妻子是原武汉铁路分局黄局长的侄女黄立平,当刘志军从退休的黄局长手里接过权力棒之后,就毅然甩掉了糟糠之妻。他的第二段婚姻,为他积累了大量的人脉资源,由地方局进入铁道部核心层,成为一步登天的踏板。
无独有偶,刘志军的原下属张曙光能调到铁道部,也是因为娶了个好老婆。张曙光的妻子王兴1960年出生,比张曙光小四岁。“虽然王兴貌不惊人,但父亲王亚良当时是铁道部里的‘老人’,资历很深,和部里很多人都很熟悉。” 一位张曙光的同事称。
进入铁道部核心层后,刘志军又迎来了比他小10岁,面容姣好的第三任妻子。
贪官们的功利婚姻与情感游戏,能找到大量的例证。
贪官们法庭内外的夫妻情分
就现有案例看,高官落马后,大多数妻子还是顾念夫妻情分,庭审上的“反目”和“自保”,确有出现,但并不多见。
“证实得最主动的是情人,揭发得最坚决的是哥们。”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姜德志曾如是总结贪腐案件。与此对应,有关官员配偶的一个事实是,来自“妻子”的揭发举报并不算多;而另一个事实是,与官员共同涉贪的“妻子”,也占据了大多数。
如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在被执行死刑前最后一次与媒体对话时,他表达了对父母的愧疚后,也有提到:“我变腐败,妻子也有一定的责任,她主动代我收了别人的钱。很多钱都没有经过我的手,钱拿了就花掉了。”
不过,也确有官员“未雨绸缪”,在未出事前就将贪腐行径早早与家人撇清了“干系”。
比如最近一位接受审判的落马高官——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两个月前,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据刘志军曾委托的律师戚晓红介绍,刘志军的妻子目前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去年我会见他时,他们家就他一人被羁押在秦城监狱,我认为他是个极其聪明的人。”
也有如七年多前的“内地第一贪” ——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李友灿者,他收受了共计4000多万元的现钞,但其妻杨青却并不知情,以至于审判庭上,她听到这一数字及对丈夫的死刑判决时,当庭昏厥。
一般而言,官员被纪委宣布调查后,官员配偶也会随之纳入调查范围。
在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被免去职务、押到北京审查的三个月后,李嘉廷妻子王骁也被通知接受中央调查组调查。当天晚上,她在家中浴室上吊自杀。
同样陷入绝望的原辽宁省副省长慕绥新妻子平晓芳,在自己也被“双规”接受调查时,为保丈夫,选择了“装疯卖傻”,甚至一度“割腕自杀”。
这起震惊一时的“慕马”贪腐案中另一名主角,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则在看守所里遥控指挥妻子章亚非以金钱开路营救自己。而章亚非最后选择“交代”,也源于丈夫马向东的一封来信:“我出事后,没有从自身找原因,反而一再要求你帮我活动、开脱……事已至此,只有以实际行动取得组织谅解。”
无独有偶,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之妻程辛联的“交代”也是由于丈夫的信:“辛联,把你所做的、知道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司法机关讲清楚……所有的法律责任都由我一个人承担。”
回到“幕马案”,慕绥新妻子平晓芳的来信,同样成为慕“坦白罪行”的一个关键。据《沈阳“慕马大案”查处纪实》介绍,慕绥新意识到结局既然注定,他想的最多的是平晓芳的将来。
《审判》一书有提及平晓芳其后的人生,考虑到她有重大立功表现,组织上提前解除了她的“双规”,还帮助平晓芳与单位协调,按退休干部处理,按月发放退休金。
进入审判程序后,“反目”、“自保”等情节也多在涉案高官夫妻间上演。
“反目”一幕就曾发生于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与妻子韩桂荣之间。面对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指控,王怀忠在庭上就以已与妻子韩桂荣离婚为由,辩称自己不清楚家中竟有480万元的巨额财产。不料,韩桂荣却坚称,二人并未离婚。
王怀忠夫妻二人的婚姻关系后在庭上被证明由于离婚程序不合法,离婚不成立。王怀忠被判处死刑,妻子韩桂荣后也获刑10年。
在夫妻双方都不得保全时,也有官员在庭上选择了“自保”。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被指控受贿罪时,最早做了有罪供述。据其律师介绍,隋这一举措,原本是想揽罪保住妻子,但之后他得知妻子也被诉后,就决定全力为自己辩护,选择无罪辩护。
与以上两种情节不同,来自文强妻子周晓亚的先“强烈指控”,后“反水救夫”的行为则在法理之外,掺杂了更多夫妻间的复杂情理。
在那场重庆大案的庭审中,先是文强指控了妻子,他在庭上反复强调,“多达70多个红包几乎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周晓亚所收。”一同受审的周晓亚则明确表示,文强“他知道,我只要想起来的都会告诉他。”文强夫妻二人还在“收钱是否办事”等指控内容上相互激烈攻击,激动之处,周晓亚甚至称,“文强不如狗”。
周晓亚的态度转折发生于得知文强一审被判死刑后。在二审中,周晓亚改口坚称她收的很多财物和房产文强都不知情,这些罪行都属于她一人所为。
随着文强最终被处决,周晓亚其后也身陷囹圄。
完美婚姻是国外政要的“最佳资本”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中国的儒家思想中,家庭排在了治国的前面。美国人在这一点的认知上与我们不谋而合。《今日美国》与盖洛普联合发起的另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5%的美国人认为家庭是评估总统候选人的重要方面,其中有超过1/3的人认为这“非常重要”。
在美国竞选总统,“拖家带口”是获取选票的法宝之一。奥巴马就是从家庭中获益的最有力证明。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在连任竞选时,奥巴马团队曾将其与家人的照片刊登到竞选广告上,广告词写的是:“让奥巴马一家继续为美国人民工作。”
报道援引政治策略家的分析称,奥巴马的家庭在竞选中已经逐渐演变为了他的“政治资产”。“家庭的价值是无限的,”美国民主党民调分析师塞琳达·雷克表示,“你对这个家庭了解越多,就越难以诋毁奥巴马。”
尽管美国以自由和开放闻名,一旦步入政坛,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态度就严肃了起来。只要政治人物和婚外情等性丑闻扯上关系,政治生涯总是不容乐观。英国《卫报》今年列举了近10年来美国政坛的10大性丑闻,上榜者无一例外地以辞职或退出选举收尾。
排在第一名的是美国政坛“艳照门”的主角——已婚议员韦纳,事发后,韦纳积极认错,但声称绝不辞职。然而,随着各方要求他下台的声浪越来越大,最终韦纳没能顶住压力,被迫辞职。紧随其后的是2012年底,美国中情局局长戴维·彼得雷乌斯因被爆出与美女记者有染,“位高权重”的他最后也不得不黯然离开。
这样的事例在美国政坛不胜枚举。与之相比,法国的政坛则要宽容得多了。据美国《赫芬顿邮报》报道,加拿大一家婚外情网站甚至用密特朗、希拉克、萨科齐和奥朗德四位法国总统的头像做起了代言
《纽约时报》称,在萨科齐离婚时,92%的法国人表示这不会影响自己对总统的看法。也许,较之前总统密特朗的“私生女”和希拉克的“婚外情”,萨科齐的离婚确实对法国人来说算不上什么劲爆的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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