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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懿“维稳”敢越权
文 | 赵炎
 魏文帝曹丕驾崩的噩耗传出,“境外敌对势力”之一的诸葛亮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打报告(《出师表》)给刘禅,得到批复后即开始备战,先用离间计把司马懿打发回宛城养老,然后挥师北上。
第一次北伐,诸葛亮还是牛逼的。七擒孟获,没了内忧;积蓄多年,粮草充沛;赵云健在,得力文臣武将极多。战争初始阶段,斩了韩德父子,骂死司徒王郎,天水收服姜维,上圭、安定等望风归降,长安城已然近在咫尺,似乎唾手可得。恰在此时,镇守永安宫的李严又传来喜讯:曹魏新城太守孟达愿意重归蜀汉,“欲起金城、新城、上庸三处军马,就彼举事,径取洛阳”。
根据小说的说法(详见《三国演义》第九十四回“诸葛亮乘雪破羌兵,司马懿克日擒孟达”),是孟达谋叛在先,“外部势力”渗透在后。但在正史上恰好相反,其整个过程都有“外部势力”的蛊惑与操纵。
对曹魏来说,这个突发事件的严重性不言而喻,因为诸葛亮梦寐以求的《隆中对》构想不经意间有了实现的可能——“以向宛、洛”,剑指洛阳;“出于秦川”,刀舞长安。倘若两京沦陷,那么,曹魏政权必将瞬间坍塌,土崩瓦解。
如何平息事件,粉碎“外部势力”的图谋,以维护国家稳定,即成为第一个得到消息的司马懿责无旁贷的使命。是请示朝廷,等待授命,还是灵活应对,迅速介入?善于用权的司马懿为我们上了极其生动的一课。

千里奔袭,谋在规则之外
书中写到,孔明听说司马懿复职,大惊,赶紧修书提醒孟达严加防范。孟达不以为然,反讥笑孔明“心多”。孔明顿足曰:“孟达必死于司马懿之手矣!”
孟达的话其实没错,因为当时的权属规则如此。那个时期是郡县制,郡太守(牧)即是最高地方长官,分权上也讲究横向与纵向,如横向分权,即朝廷管郡,郡负责管理辖区州县;如纵向分权,即郡太守有郡太守的权属,州县长官有州县长官的权属,一般不会也不准互相掺和。
孟达是新城太守,管着金城、新城、上庸三地,朝廷还给予“假节”特权,即遇机密大事不必奏闻,可便宜行事。司马懿没这个特权,仅以骠骑大将军,领荆、豫二州诸军事。因此,孟达认为,司马懿身在宛城(河南南阳),自己却在上庸(湖北竹山),互不统属,且司马懿并无“假节”,他若未经朝廷批复,不可能也不敢“跨省执法”。这在当时显然是个权属常识,因为饱学的马谡似乎也是这么想的——他不理解孔明为何失态。
屁股决定脑袋,在什么位置想什么问题,孟达就属于这种人,受制于惯常的一些东西,从而错误地估计了司马懿。至此,孟达的脑袋好像被门夹过,乖乖且无意识地做了两大高手之间挥洒智慧的道具。
实际上,孟达也并非寻常之辈。战略家刘晔就认为“(孟)达有苟得之心,而恃才好术”;《傅子》一书评价孟达“论者多称有乐毅之量”。但是孟达有一个致命的软肋,那就是反复无常,先叛刘璋,再叛刘备,如今又想叛曹魏,做人没原则,不能感恩怀义。我把这称为他的原始错误。
一个错误的形成,也有它内在的逻辑与有迹可循的规则,如果缺乏自省及时摆脱,那么前一个错误的果就会变成下一个错误的因。孟达的原始错误非常致命,而且他根本无意识去纠错,一错再错,连诸葛亮的提醒也置若罔闻,如未能及时化解与金城太守申仪之间的矛盾,对亲外甥邓贤与心腹李辅等人未能做到有效感化,以至这些人全部反水,成为司马懿的耳目与内应。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时有将领认为孟达与吴蜀交接,建议司马懿先观而后动,司马懿却清醒地认识到:“达无信义,此其相疑之时也,当及其未定促决之。”他正是充分利用了孟达的这种惯常认识,在规则之外找到了机会,成功地实施了“跨省执法”。八天后,孟达被另一个反水的下属申耽一枪刺于马下。

僭越用权,守住秉公底线
司马懿下课,是孔明使的坏,但曹魏政权内部对他的猜忌,也是一个主因。如果魏明帝曹睿信任司马懿,那么诸葛亮再使坏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也就是说,这个桥段里的司马懿,是冒着僭越权限与加重朝廷猜忌之双重风险的。
但我们从他接到举报后的反应来看,却瞧不出丝毫的担忧,他似乎还特兴奋,以手加额曰:“此乃皇上齐天之洪福也!诸葛亮兵在祁山,杀得内外人皆胆落;今天子不得已而幸长安,若旦夕不用吾时,孟达一举,两京休矣!此贼必通谋诸葛亮。吾先擒之,诸葛亮定然心寒,自退兵也。”
其长子司马师显然有着这方面的担忧,他建议说:“父亲可急写表申奏天子。”不难发现,司马师的认知与孟达、马谡等如出一辙,那就是不能越权。他应该是了解父亲在朝廷里的处境——得到批复再行事,如果维稳过程出了篓子,至少可以为父亲免去部分责任。司马懿听出了儿子的意思,但还是坚持道:“若等圣旨,往复一月之间,事无及矣。”
做官做到司马懿这种不计个人得失、只顾皇上利益的程度,实是朝廷之福、曹魏之福,用现在的话说,也是人民群众的福气。
这就涉及到权力观的问题了。
司马懿不是愣头青,他是谙熟家天下之权力法则的。剿灭孟达之后,曹睿在长安召见他,司马懿是这样解释的:“臣闻申仪密告反情,意欲表奏陛下,恐往复迟滞,故不待圣旨,星夜而去。若待奏闻,则中诸葛亮之计也。”
此话有两个意思,一是想给皇上汇报的,让您拿主意。表明自己原本不想越权行事;二是稳定压倒一切,如果等皇上批准,黄花菜也凉了。这就等于把球抛给了曹睿:是您的批准重要呢,还是江山社稷重要?
曹睿当然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迅速褒奖了司马懿。
庄子有云:“(权力)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淫其性”是指任性而为,相当于失控。孟达叛变,颠覆曹魏政权的性质是明显的,一旦失控,“两京休矣”,权力介入、强力维稳是必须的。
但司马懿确乎需要妥善解决一个权力底线问题,通俗的说法就是权限问题,僭越行事,皇帝会不会不高兴(他本来就处在嫌疑之中)?试想一下,科长干处长的活,处长当然不会高兴:卧槽,你抢班夺权呀?
有意思的是,按照庄子的观点,权力存在的意义,在于防止人们干坏事,而不是组织人们去干好事。司马懿却天才般的用行动对此做了引申性诠释——权力存在的价值,不但在于防止坏人干坏事,还要组织好人干好事,只要是干大多数人都认可的好事,那么,越权就是可取的。
在此,他为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权力观念,即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权力规则遭遇国家利益,那么,任何人为的甚或法定的条条框框,都应该靠边站。因为国家的稳定,事关百姓的福祉,乃是群众心声、大众公理。
老子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几千年前的《尹文子》也记载了这个观点:“圣人之治,其令出于自己;圣法之治,其令出于公理。”这里的公理也是指百姓之心。也就是说,权力若拘泥于对上负责,就是“人治”;权力若服从于大众公理,就属于“法治”范畴,因而“圣法之治,无不治矣。”照公理而行权则通,逆公理而行权则塞。权力必须服从于大众公理,这才是秉公用权的底线。司马懿“维稳”的权力观,足以观照现实。
比如今天掌权的人,或者说在国家公务方面占一定位置的人,很容易会瞧上头的脸色做事,政无大小,唯批复是从。这种作风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往往贻误时机,不能把握主动,导致局面恶化不可收拾。到底是上头脸色重要,还是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重要?如果是前者,就不对,如果是后者,就是对的。
再如“群众路线”,即指了解群众意见与呼声,然后让权力为民所用,而不是仰上韬晦、徇私寻租,跟群众捣乱,体现了我们党“众人为师我为徒”的认识和海纳百川的胸襟,这种权力观也与先贤不谋而合。
官无大小,凡事只一个公字。学习司马懿,在紧要关头,只要守住秉公用权的底线,僭越一下又何妨?